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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92号(医疗体育类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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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92号(医疗体育类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我国智慧医疗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央网信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对卫生健康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近年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医疗相融合,医院信息化建设进入新阶段。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互联网+”的重要决策部署,一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人民群众看病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互联网+药学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出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推动医院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提升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管理。我委建设了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平台等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医疗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制定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我委2019年3月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建立适合国情的医疗机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体系。

关于医院信息互通共享。2016年8月以来,我委先后发布《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等文件,推动医院信息化从单一系统建设向医院整体建设转变,从财务行政管理向临床决策和便民惠民转变,从各自为政向标准规范转变。目前,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基本完成HIS、LIS、PACS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大多数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区域影像诊断等信息系统。各省积极探索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辽宁省实现卫生健康十余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重庆市实现了全市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调阅;湖南省实现了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统一预约挂号管理等。

关于增加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根据医改工作部署要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加大投入,支持智慧医疗发展。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6.7亿元资金,专项支持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远程医疗设备,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资金,专项支持在9个省开展家庭医生诊疗能力提升工作,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家庭医生诊疗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您的建议对于推动我国智慧医疗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一是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深化全民健康信息化应用,加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建设,大力推进电子病历共享、健康档案开放查询、检查检验结果跨域共享便民惠民应用,加强指导相关临床医疗机构加快推进数据统一信息采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强化医疗数据共享。三是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持政策,落实财政投入,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